在江苏宿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黄贺。他扎根于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凭借11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重大民商事案件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广泛的赞誉。黄贺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他不仅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在律所管理和行业代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担任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江苏大楚律所刑事部主任以及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同时,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4年办理的“张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荣获“宿迁市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2021年3月获得“2020年度优秀律师”荣誉,2025年获得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此外,他还曾是宿迁广播电视台法力无边节目特邀嘉宾,在媒体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形象。自执业以来,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他始终秉持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黄贺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他擅长处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受贿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其中,“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入选“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GBJ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在其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认为陈某(化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GBJ罪及偷越GBJ罪罪名无异议,但应认定其为组织他人偷越GBJ罪的从犯。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分析,指出陈某(化名)在整个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如陈某(化名)仅仅起到传达作用,并无“蛇头”的联系方式,偷渡路线也不是他安排的等。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2019年,刘某(化名)醉酒后被指控划伤车辆,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其立案侦查。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定罪量刑的依据——某物价局出具的鉴定报告存在问题。该鉴定报告鉴定程序违法,未到实际受损车辆处核查,且鉴定内容未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共同确认。黄贺律师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2017年,李某(化名)因交通肇事案一审被判决犯交通肇事罪。黄贺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擅自在机动车道行走,李某(化名)驾驶的机动车具有安全隐患与本次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且被害人死亡与李某(化名)的交通肇事行为并无直接性的因果关系。二审期间,经多次与法官沟通,提交辩护词,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除了刑事辩护,黄贺律师在合同纠纷、重大民商事案件等领域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泗洪县瑶沟乡某小区项目的案件中,陈某(化名)等三人承建工程,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与甲公司产生纠纷,被甲公司以涉嫌诈骗购房户购房款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检察院指控陈某(化名)构成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两罪,建议量刑10年。黄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陈某(化名)等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黄贺律师精通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同时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也有深入研究和独到建树。他形成了严谨、高效、专业、务实的办案风格,担任了包括宿迁市苏x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绿xx动有限公司、北京xx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黄贺律师以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重大民商事案件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他始终坚持“专心致志、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在宿迁的法律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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