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法律界,邢环中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是上海金牌刑事辩护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也是上海知名律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获得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水平评定认证。自1992年7月起,他就开始从事刑事方面的工作,二十余年的法律实务工作,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诉讼实战经验。邢环中律师执业17年来,经手办理约四百件刑事案件,每年平均办理二三十件。近年来,约80%以上的案件获得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或无罪处理的良好结果,其中去年有7件、今年有5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的无罪结果,深受当事人和家属好评。他专注刑事辩护,只做刑事案件,擅长代理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各类刑事案件。他曾代理辩护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上海特大假奶粉案、12.31直播飙车案等,所办案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上海卫视“案件聚焦”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最新案例还收入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他还发表了《当代冤狱发生机制》等专业学术论文。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看看邢环中律师是如何凭借专业能力改写案件判决的。在Y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税额达11亿元左右,一审Y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代理二审后,申请高院开庭审理,几经波折终获同意。他认为,刑法以保护法益为目的,本案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增值税损失的后果,仅造成消费税损失,不应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案二审历时三年半终获改判,二审判决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开了国内此类案件改判的先例,同期其他同类上诉案件均被维持原判。三年后,新的司法解释认可了本案二审改判理由。C在担任上海市某协会秘书长期间,“贪污”、“诈骗”数百万元,检察院以贪污罪、诈骗罪起诉,两个罪名量刑幅度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当事人认为自己至少会被判处十二三年左右有期徒刑。通过会见、阅卷,邢律师认为当事人虽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借调到社会团体,但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公务性,不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当事人虽冒用单位名义多次向外借款归个人使用,但有连续不断的归还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而应认定为挪用。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沟通,辩护意见未获支持。所幸在法院审判阶段法官全盘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合同诈骗罪案中,甲方认为C有故意错播或漏播广告的行为,以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侦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对C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邢环中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后,坚信C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C既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相关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邢律师通过家属调取相关合同、聊天记录截屏等有利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给检察官。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对C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还有数据接口爬虫工具涉刑案,W作为上海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公司经营的数据接口业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系全国范围内首例因“数据中间商”业务模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检察机关指控W提供的程序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邢环中律师认为,此种“数据中间商”模式在业内已存在多年,形成了一定生态。在刑法规制前,相关纠纷多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新生业务模式,司法应保持必要的宽容,优先通过技术手段、民事或行政措施予以规范,刑罚应作为最后手段谨慎适用。尽管该罪违法所得25000元即为“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邢律师仍积极争取缓刑,指出司法解释滞后性,认为现行司法解释的标准在当今技术环境下明显过低,导致大量案件“情节特别严重”,需在量刑时综合考量。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以W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邢环中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他的辩护思路和方法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如果你有刑事案件方面的需求,经预约,可前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01室与他当面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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