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浪潮中,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等暗礁随时可能让企业和股东陷入困境。而在北京,王晓营律师凭借20年的执业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的坚实依靠。深厚背景与丰富经验王晓营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背景,本科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她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自2006年开始律师执业以来,20年的时光让她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她长期专注于公司法法律研究,在股权转让、公司增资、股权代持等各类股东争议诉讼领域造诣颇深,同时对证券、保理合同、票据等金融诉讼类案件也有深入研究。她成功代理过上百件相关诉讼案件,执业生涯代理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近千件,多次助力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专业能力与宝贵经验王晓营律师不仅业务能力出色,还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出色的逻辑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她办理案件时善于从细节中挖掘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扭转不利局面。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她总结了诸多宝贵经验。比如公司设立时不要设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避免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代持一定要签订代持协议,防止出资款和借款混淆产生纠纷;小股东签订出资协议时应明确约定可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等。行业贡献与社会认可王晓营律师在行业内有着卓越的贡献,著有《债权人面对植物人公司的诉讼救济方式》《公司人格否认诉讼问题研究》等作品,与人合著《保卫资本》。此外,她还是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投资大扫描栏目点评嘉宾、《红星新闻》点评律师,其专业能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经典案例显实力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王晓营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2010年B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向Y某(化名)出具授权委托书,后续涉及多份合同签订。由于B公司与Y某(化名)欠付A公司工程款,A公司先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法院判决B公司与Y某(化名)连带支付工程款194万元。之后A公司又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Y某(化名),要求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一审、二审均败诉。委托人找到王晓营律师后,她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起诉至一审法院。但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Y某(化名)实际获得50万元,且认定A公司对法律关系进行了自认,驳回了诉讼请求。二审中,王晓营律师详细阅读相关判决书,查找大量类似案例,罗列前判决中Y某(化名)已承认收到的支票存根共计40万元。她系统阐述Y某(化名)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充分准备二审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认定Y某(化名)构成不当得利。王晓营律师在该案中的办案心得值得借鉴。一方面,她与客户充分沟通,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明确本案核心争议,指出Y某(化名)从A公司获得款项无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她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分析一审法院关于“自认”的错误认定,强调A公司是对案由定位错误,并非构成自认。20年的执业生涯,王晓营律师用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商业纠纷的战场上守护着公平与正义。如果您在北京遇到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不妨联系王晓营律师,她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其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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