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定金后若不想购买房屋,可能产生如下后果:首先,定金可能不予退还。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其次,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除定金损失外,若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比如因购房者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等,那么购房者还需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会给购房者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再者,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在房地产交易中,若因违约行为给开发商或卖家造成不良影响,可能会被记录在相关信用档案中,这对未来再次进行房产交易或其他涉及信用的经济活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总之,交付定金后不想买房,会面临定金损失、违约责任等后果,购房者在做决定前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谨慎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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