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于婚前出资购置房产,该房产登记于女方名下。此情况在法律上具有特定意义。从物权角度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情况下女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从出资角度分析,男方婚前的出资行为,若有证据证明,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或者存在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若认定为赠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若存在借贷关系,则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偿还借款。在婚姻关系中,这种房产登记情况可能引发诸多问题,如离婚时房产的分割。若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男方可能无法主张分割;若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可能会按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所以,对于此类情况,各方应妥善保留出资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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