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女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归属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定。一般而言,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在无特殊约定时,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因为婚前男方出资购房,登记女方名字的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但存在特殊情况。若男方能证明该出资是基于双方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且双方最终未结婚或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等,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或主张房产的部分权益。此外,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男方有权要求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以确定房产最终归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