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仅写男方名字,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则可能有不同认定。比如,一方使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可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男方个人所有,那么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买房仅写男方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若要明确房产归属,可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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