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本人购置房产。此情况在法律层面有相应规定。若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在购房时签署相关赠与协议,明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若父母未作明确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实际处理这类房产问题时,需依据具体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综合判定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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