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若父母出资为一方子女购置房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定规则。首先,若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通过书面协议、声明等方式,清晰表明这笔钱是只给其子女个人用于买房,而非给夫妻双方的,此时房产就属于受赠子女个人所有。其次,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意味着该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再者,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处理此类房产问题时,需依据父母出资的具体意思表示及相关证据来准确认定房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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