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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在劳动法中,对于怀孕女职工的赔偿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在劳动合同期限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二是工资待遇上,怀孕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三是在生育津贴方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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