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程序审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3,232 条,律师解答:7,30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