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伤残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意。2、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在很多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3、核心分析: 权利义务:一方有权自行委托鉴定以确定伤残情况为后续主张权利提供依据;另一方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 构成要件:自行委托的鉴定需是由合法、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如果另一方要申请重新鉴定需提供足以反驳原鉴定结论的证据。4、实务建议: 自行委托鉴定时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鉴定机构。 收集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鉴定所需材料。 如果另一方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原委托方要准备好支持自身鉴定结论的相关材料如鉴定机构资质证明、鉴定过程说明等以应对可能的重新鉴定程序。法律程序上若涉及诉讼重新鉴定申请需经过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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