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云坤律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能不能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能不能不予起诉?本人办理的王某故意伤害一案就做到了。
王某系某央企刚入职半年的员工,一天晚上,王某与同宿舍的同事相约到烧烤摊喝酒吃烧烤,后几人不胜酒力准备回宿舍休息。途中与喝得酩酊大醉的李某相遇,李某出言不逊,王某便与李某理论,却被李某推搡、追打。追打过程中,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李某一挥,致李某受伤达重伤。后王某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其家属及时委托本人担任王某辩护人,本人及时会见王某后向检察院提出王某属于防卫过当、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存在过错等意见,应对王某不予批捕,后检察院采纳本人意见对王某不予批捕,公安机关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后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起诉。因王某所在单位为央企,如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单位将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建议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后经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人将赔偿协议及谅解书提交检察院并提出了对王某不予起诉的律师意见,检察院采纳本人意见,对王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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