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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18.09.212599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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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章建筑的转租。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应当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
由此可见,房屋的使用者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查明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只能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签订转租合同。如果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属于无效,作为次承租人的房屋使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不过,如果因为转租人的原因导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的约定,要求转租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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