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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返还

2019.03.303816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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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彩礼的性质与无条件赠与不同,因为当事人给予另一方彩礼时,往往目的性非常明确,即欲与对方结成婚姻,所以给付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予行为。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返还,但相关司法解释从反面做出了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过,离婚时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当事人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由于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仅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况,若法院简单的判决返还全部彩礼,反而有失公平,容易引发矛盾,所以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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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怀向阳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怀向阳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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