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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判定

2019.10.13321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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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同时也是实践中的一个难点,2018年1月8日以后,婚内债务认定应当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如果举债人的配偶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其举证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如果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如果夫妻双方曾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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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益律师、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共产党员、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常驻调解嘉宾、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15—2019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家事部主任。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有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成功入选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发布的“私人财富管理领域”榜单;主导研发的《家庭财富传承专项法律服务》《高净值客户法律沙龙及咨询服务》等金融财富法律产品,成为泰康、友邦、招商银行、招商信诺、中宏保险等多家公司的合作项目;主编发布年度数据盛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为业内外人士提供专业数据和经验参考,成为婚家行业的重要指南。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法律快车“2020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找法网“2020年度创新标杆律师”、“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2016年,易轶律师创办了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目前,北京家理律师事务已经是国内规模最大、业界知名度最高的婚姻家事专业化精品律所,2020年荣登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LB)颁发的“律所先驱者”榜单。成立至今,已为100000余人提供了免费的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办理婚姻家事案件4000余起,单个案件标的额最高达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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