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如果自己书写的情况下,离婚起诉状的内容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列明的内容:
第一,起诉状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第二,还要列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也需要列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第三,就要写清楚您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第四,如果有证据的话还要写清楚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果有证人,还需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地。
最后还要提醒的一点是,在诉状中所写的一切都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且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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