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恋人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很可能会就财产问题发生纠纷。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该如何认定归属呢?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从司法实践来看:
如果一方能证明同居后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归自己所有,或者财产是一方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在这里要提醒您,同居关系的稳定性远不如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这样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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