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婚姻家庭 > 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2020.09.17530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如果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转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私自出售房屋;
(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五)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在对方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财产被转移。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558

    视频

  • 5564758

    播放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