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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的救济途径

2018.08.272341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违约救济,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目的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总称。
违约救济的目的是保护受害方的权益,尽量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违约的救济途径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受损方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之诉,由执行机关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继续合同。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救济办法。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
(3)违约金,也是最常用的违约救济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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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孙春来

山东智祥(北京)律师事务所

孙春来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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