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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转让协议有没有效

2019.03.283261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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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那么期房的转让协议有效吗?
满足以下条件时,期房的转让协议有效:
1、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效期内;
2、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交办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税费;
3、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前;
4、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购买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日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区规定会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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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孙春来

山东智祥(北京)律师事务所

孙春来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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