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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做

2019.03.269662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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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立案之后会在审理之前组织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准予离婚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处理。到法院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如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结婚证及其复印件;(3)如果有财产的纠纷的还应当提供财产清单;(4)有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5)起诉状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证明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告可根据自己的诉求提供如下相应的证据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原因证明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要求对方给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有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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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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