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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要怎样办

2019.10.13842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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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遇到房产纠纷,在处理纠纷的时候如果无法协商,很多人就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呢?
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不再质证,不被法院采信。
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应将证据材料复印多套,一般将证据原件在交人民法院核实后自行留存,立案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复印件即可。
根据规定,房产纠纷中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权利;如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法院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
到法院打官司主要通过证据来说明事实,打官司不上交证据会有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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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廖衍玲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廖衍玲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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