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合租房的租赁合同需要写那些内容呢?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应写明租客和房东的姓名以及住所,房东是公司的应写明公司名称;租赁房屋信息,包括房屋的坐落、面积、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的期限;房屋损坏的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如在租赁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争议的解决办法以及一方违约时的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房东和租客还应当在房屋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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