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商业信息的协议,在保护商业秘密中至关重要。保密协议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成为其它协议的条款。
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约定保密的对象,即要对哪些信息进行保密,越具体越好。
第二,要约定负保密义务的当事人有哪些,是否涉及刚才双方的关联企业、子公司等。
第三,要约定协议各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时间。
第四,要约定具体的保守方式,例如复制、披露等应该被禁止的行为。
第五,要约定因特殊原因导致保密义务终止时,保密信息的返还。
第六,要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例如违约金、诉诸法律时的管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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