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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证后产权归哪个

2019.10.1325151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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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经过公证产权不发生变更,仍属于原产权人。
合法建设并办理手续的房屋均属于有产权的房屋,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则房屋就属于哪个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有合法产权证,房屋的权属就会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选择公证只是一个双方就房屋权属约定协议的公证,不是房屋权属的公证。公证后并不能直接确定房屋的权属,只有持公证协议,办理房屋的过户,取得国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才可以确定房子的产权归谁。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过户材料,同时按照要求支付过户税费,但在我国房屋买卖只公证而不过户的,购房者实际也是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
房屋只是办理公证的话在房管局来看,房子还是原产权人的,只要没有过户房子就是原产权人的房子。房子只是办理公证的话,原产权人还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买卖过户的,公证书只是在违约起诉的时候当做双方买卖的证据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表明不动产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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