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已经废止《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由于该规章已经废止,现在实行市场自由约定,当然该规则可以作为协商确定费用的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
免费查看支付中心客服招聘合同
免费查看代写网上支付服务协议书怎样收费
免费查看支付抚养费服务协议书
免费查看在支付了代理费之后,代理费能退吗?
免费查看刷脸支付代理商招聘合同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