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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分户应该如何办理

2019.10.1388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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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离婚后,拿着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户手续。如果户籍准备迁出,还会让提供迁入证明,迁入证明一般是户籍迁到哪个地方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信然后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会给你出具迁出证明信,你拿着迁出证明信交到你签入户籍地派出所。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以上仅仅是诉讼离婚分户大概规定,具体程序每个地方会稍有差别。建议办理迁户手续,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避免多跑路,耽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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