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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赃5万元以下该如何定罪

2019.10.13886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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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或者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不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成立受贿罪的基本犯。
也就是说,在受贿5万元以下的时候,存在3种评价规则:
1、受贿数额不足1万元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2、受贿数额达到1万-3万元,需要同时有“其他较重情节”才构成犯罪。
这些情节是:(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多次索贿的;(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3、受贿数额达到3-5万元
构成受贿罪的基本犯情形。
在上述2、3两种情形下,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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