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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加重情节有什么

2019.10.13956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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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作为侵犯财产罪一种,不仅侵犯我们的财产,也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对此我们都希望法律能够对犯罪分子严惩。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对于盗窃罪的犯罪分子会从重处罚呢?
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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