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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2019.03.0115453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共有人应该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虽然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也必须在一定的前提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首先,共有人应当在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主张权利。若售房者在卖房之前已通知其他共有人,房屋共有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15天之内行使权利,否则将被视为弃权。若售房者未通知其他共有人便出售了房屋,共有人的行使期为共有份额转移之日起6个月。
其次,同承租人一样,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条件”为前提。“同等前提”主要是考虑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房款支付时间以及房屋买卖的具体流程等。
第三,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以有偿转让为前提。一些人在转让共有份额时并不是以买卖的形式,而是以无偿赠与的形式进行的,这时其他共有人是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但是,转让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存在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情况,这时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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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许春珍

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

许春珍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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