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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该如何分配

2019.10.131860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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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公司如何分配,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成立的公司,那么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平均分割,取得企业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股权分割不仅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还需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如下分割:一是约定股权仍由夫妻一方持有,获得股权一方对另一方给予折价补偿;二是双方就股权比例和价格协商一致,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本不是公司股东的夫妻一方,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转让所得的款项归其所有。此外,对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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