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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离婚不分财产

2019.02.155752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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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当事人是这样认为的,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的一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那么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一方存在以上过错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但是婚姻法并没有规定过错方就少分或不分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的来说,无论财产怎么分割,始终都会遵循一个原则就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如果没有其他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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