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老人去世后,势必存在遗产的分割问题,若在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对于遗产的分配就更是各执一词,针对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甚至会产生遗产继承纠纷。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原则上应该是均等的,但也有例外,在此情况下,应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若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但也应注意,在继承遗产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的利益。
2、应承认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以保障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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