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楼下的门面房能开饭店。不过需要事先征得周围邻居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后面的程序,否则不能。同时要注意做好油烟和污水排放工作,否则会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环境。
主城、新城区和新城范围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里楼下的门面房必须事先征得周围邻居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才能开饭店,如果没有的话,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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