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各类型企业越来越多,我国也进入全民创业的新阶段,开公司、做股东成为追求财富增长的新时尚,所谓人无股权不富。股权的价值之一即体现在持有股权的人可以通过转让方式变现。
那么在和对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的时候,内容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股份转让合同中应当尽量包含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转让方、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 转让方持有股权的情况,及本次交易涉及转让股权份额,转让后各方持股比例;
3、 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股权变更的时间限制;
4、 转让方、受让方声明,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等;
5、 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6、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7、 违约责任、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
8、 协议生效条件及其他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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