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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起诉股东是否会上征信

2019.10.172055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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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拖欠债务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执行程序中如果公司无法履行债务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公司被起诉股东是否会上征信呢?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被起诉后,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财产,并不会对股东造成影响。但如果股东存在以下情况,当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是可以在执行中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将股东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一种,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应在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种,股东抽逃出资的,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三种,一人有限公司,可追加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体而言,股东只要如实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或财产混同的情况,就不会被追加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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