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在接待咨询时不时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遗嘱只能写给自己的亲属吗?在有亲属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把财产给儿媳?
法律上的答案很清楚“可以”。
依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就是说,在立遗嘱人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他愿意,把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亲属、给邻居,甚至是毫无关系的路人都可以。这也就是遗嘱自由原则的体现。
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人在按照遗嘱继承了遗产之后,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得的法定继承份额。当然,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关于遗赠有一个特殊的要求,受遗赠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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