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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吗

2019.10.161070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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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法律实务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但公司的有效经营有时还需要其他条件或资源,因此,在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做出约定,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并非规避法律的行为,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只要其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侵害他人权利,又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便应得到法律的尊重。
只要当事人认缴的出资金额全额到位,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是否按实际出资情况持股,应留给当事人自行约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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