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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有义务偿还娘家的债务吗

2019.10.161072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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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应具有相对性。一方所欠的债务应有欠款方偿还。其女儿没有法定的义务代替娘家偿还债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生活还是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父母,可以要求给付赡养费。
我国《继承法》还规定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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