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也许因为各种因素,我们需要租房子住,或者资金不足或者工作调动,一房两租是指房东与两个租房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同一房屋在同一时期内出租给不同租房人的行为。由于房屋是唯一的,客观上只能履行一个合同,那么势必涉及到如何确定履行以及未履行合同的法律救济,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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