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的原因通常是,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或是为了转租获取差价,从中牟利而将房屋转租;或是因为经营困难无以为继,为减少自己损失而将房屋转租;或者是经营策略或生活需求变化,导致承租的部分房屋闲置而转租等,各种情形不一而足。
对于出租人,需要提示的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认真考虑是否愿意承租人再次转租。假如同意承租人转租,应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转租金或不收取转租金。假如不同意承租人转租,则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租。一旦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话,出租人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转租金,并且对次承租人不进行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承租人不愿意返还,这个时候出租人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租房者来说,租房转租纠纷也肯定是不愿看到的,毕竟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来解决这些纠纷,所以在租房之前,就要协商好日后的房屋转租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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