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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

2019.10.124044次播放劳动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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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公司里面出现的劳动争议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保护合法权益的,那么在自己向劳动局提出了请求之后,劳动局立案意味着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接下来就会通知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或仲裁。但是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的主张已经被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所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因此,律师建议在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时,应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避免产生因仲裁请求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而被决定不予受理的尴尬局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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