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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买卖合同可否合并起诉

2019.10.112084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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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在同一个商家处多次购买物品,工作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两家公司之间签订多份买卖合同的情况。当多次买卖均发生纠纷时,我们在法院起诉时是否可以合并起诉呢?
一般情况下,是否可以合并起诉应当经过法院同意,如法院同意则可行。但实务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同意多份买卖合同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起诉,法院均要求一份买卖合同单独立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基于此,律师建议在拟定起诉状及整理证据资料时,按照一份买卖合同拟定对应的起诉状的原则进行立案资料的准备,以免在法院立案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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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杨荣艳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杨荣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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