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欺负,或是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劳动者想要申请劳动仲裁。但自己又不想要丢了这份工作。或是自己有其他的事情忙无暇兼顾劳动仲裁申请,想要找人代办。在此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委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作为代理人。这里有特殊情形不能作为代理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
在这里,律师建议劳动仲裁是可以找人去代办,但是找人代办劳动仲裁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找律师等比较专业的人士,客观地分析案件情况,给出合理预测及应对方案,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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