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公安局机关将案件立案之后,办案人员首先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到结案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是否有时间限制呢?
派出所办案结案是有时间限制,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时间。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准许,能够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判定的期间,不计入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
但在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文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需要看具体案件而定。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通过相应的审批可以延长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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