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罪名,怎么处罚要根据其具体罪名才能确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罪为例,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可能不被判刑,而是被处以拘役。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较重情节或者故意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会被判刑。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罪名,怎么处理要根据其具体罪名才能确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破坏交通设施罪为例,破坏轨道、桥梁等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九个)等。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港口、河流、水源等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