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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赠与协议算遗嘱吗

2019.09.30168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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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的赠与协议并不能算作是遗嘱,遗嘱和赠与协议是属于两个法律关系,遗嘱是指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赠与协议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两者虽然在财产转移方面较为相似,但是两者依据的法律依据不同,遗嘱依据的是继承法,而赠与协议依据的是合同法;同时赠与协议的撤销具有法定的条件,而遗嘱可以依据立遗嘱人生前自由的意志进行重新更改。因此,不能将生前赠与协议直接认为是遗嘱,需要以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的真实想法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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