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目前的《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检已经不是必须的程序。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要是双方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属于法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就可以。不再要求必须做婚检。
我国以前的《婚姻法》规定要求强制婚检,其实也是为了保障人口质量。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我国推行自愿婚检,取消了强制婚检。但取消强制婚检,并不等于取消婚检。婚检主要是为了保证男女双方的身体健康和下一代子女的健康,也是为了保证婚姻的幸福。
现代社会网络发达,有很多男女是通过网络相识的,也有的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彼此对对方的身体状况可能都不是很了解,因此为了大家好,在结婚之前,我们还是建议做下婚检,预防一些遗传性等疾病。当然,如果男女双方不愿意,可以不做婚检,这对领取结婚证也不会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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