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例层出不穷,责任如何厘定,也一直是实践中纷争解决的难题。责任认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体明确的高空坠物,一是主体不明的高空坠物,比如,某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却不知道坠物来自具体何处。
对于前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对于后者,《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为了避免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发生,我们都应当杜绝高空抛物的不良习惯,对于可能从高空坠落的物品应当严加管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模板
免费查看高空坠物责任书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格式
免费查看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最新范本
免费查看高空坠物责任书签订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ktv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的格式
免费查看